当前位置: 印花税税务代理
印花税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一定财政、税收、会计专业理论和知识以及税收实务工作经验,经省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从事代理的专门人员。
为了提高税务代理人员的执业素质,按照《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规定,我国对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税务师制,并将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以促进税务代理业的健康发展。
1)印花税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
北京印花税注册税务师应是精通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并能熟练进行业务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实行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是保证执业准入控制的基本前提。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共分为五科:税法、《税法》、《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拟定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和命题以及考前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各项考务工作,并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有关印花税计税依据的常识:
1.印花税计税依据的概念 :
根据应税凭证的不同种类,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三种:
(1)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对各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一般是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的。按合同的不同名称或用途,所载金额具体又分为购销金额、加工或承揽收入、收取费用、承包金额、租赁金额、运输费用、仓储保管费用、借款金额、保险费收入等项。
(2)以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为计税依据
以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只适用于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即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3)以凭证或帐簿的件数贴花为计税依据
有些凭证本身不反映经济内容,也不反映和记载金额,如营业执照、专利证等许可证照,以及企业的日记帐簿和各种明细分类帐簿等辅助性的核算内容各异的帐簿。规定按凭证或帐簿的件数金额为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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