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申报流程
       一、科技项目申报一般性流程:
1、政府主管部门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当地政府科委网站,或中国政府扶持资金申报网上查询。
2、根据指南要求(当年当地支持的领域、重点方向、申报单位条件等)进行可行性报告撰写同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资金、资质等)
3、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根据要求提交纸质、电子版材料
4、主管部门及委托单位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
5、组织项目答辩(有的没有)
6、通过的项目下达立项文件及与企业签订任务书
7、下达资金
8、检查及项目验收
二、专利申请文件
1.项目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按“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申请材料打印的书面材料);
   2.项目有关附件材料(包括企业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准备一式五份。
 因办理科技项目的工作比较繁琐复杂,可建议找专业委托科技项目代理机构询问或来我司(丰硕知识产权)申请代理。
项目申请的范围
向企业传达政府的各项科技政策,为企业规划科技项目申报路线、常年科技项目顾问服务、提供科技项目申报专业的辅导与支持。 服务的项目内容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广东省/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东莞市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广东省/东莞市双软认证(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东莞市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东莞市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东莞市专利奖、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东莞市重点实验室、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东莞市工业企业贷款支持、国家*检产品、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等。 代理国内公司及个人申请香港、欧盟公司的注册,及国内公司成立策划。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
一、 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 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根据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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