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指令介绍
CE认证过程中涉及到约30个欧盟产品指令,可分为三类:基本指令、通用指令、和以产品分类的指令。其中*常涉及到的指令有下列4个:
1- 2006/95/EC 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 (LVD)
1974年8月1日颁布,1997年1月开始为CE 标志的强制性指令。现在*新版本的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是2006/95/EC.
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适用于工作(输入)电压在交流 50V 至 1000V,或者直流 75V 至 1500V 之间的电气产品。指令规定了基本的电气安全要求。指令涉及了约 600 项协调标准规定的防触电、耐高温、阻燃性、温升限值、安全部件的使用寿命、等等。
2- 2004/108/EC 电磁兼容性指令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为CE 标志的强制性指令。现在*新版本的电磁兼容指令是2004/108/EC.
电磁兼容性指令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正常运行 (亦即,能抵抗由其它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
3- 2006/42/EC 机械指令 Machinery
*早的机械指令 89/392/EEC 颁布于1989年6月14日,1993年1月1日生效,1995年1月1日开始为CE 标志的强制性指令。该指令后来于1998年6月12日年被新的机械指令 98/37/EC 所取代。现在*新版本的机械指令是2006/42/EC.
机械是指由许多相互联系的零件和装置构成的整体,在这些零件或装置中至少有一个零件是运动的(注:包括移动和转动)。机械危险是由于零件、刀具、工件、液态、气态物质等的机械作用可能产生的伤害。机械指令要求对机械存在的危险要采取措施来避免或减少这些危险,以保障人(畜)的健康、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4- (普通)医疗器械指令 Medical Devices (MDD)
1993年6月14日颁布,5年后,于1998年6月14日开始,变为CE 标志的强制性指令。
这里的“医疗器械”包括的的范围比通常概念中的“医疗器械”广的多。这里的“医疗器械”是指任何仪器、器械、器具、材料或其它物品(包括所必需的软件),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联合使用,其制造商申明以人体作为使用对象其用途为以下之一:
对疾病、受伤或残障的诊断、预防、监测、治疗、减缓或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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