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会 产品大全 企业名录 我商务中心 | 网址:liuzhixin34.qy6.com 深圳工伤纠纷律师_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 手机站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
联系人:刘志鑫 先生 (经理)
电 话:0755-61821621
手 机:

产品目录

深圳工伤纠纷律师

详细说明

    深圳发生工伤如何处理?深圳刘志鑫律师为您收集了工伤认定的详细信息。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荣群大厦8层(龙华法庭斜对面,广州银行楼上)

附近公交站: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城市明珠

附近地铁站:龙华中心站、清湖

办公电话:15007559870

咨询QQ群:中华公益法律咨询群(群号:219021805)



个人微信号:深圳刘志鑫律师(法律云服务引领者) 微信号:liuzx999999

微信公众平台:深圳刘志鑫律师 微信号:liu15007559870





认定条件

工伤认定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
刘志鑫 先生 (经理)  
电  话: 0755-61821621
传  真:
移动电话:
公司地址: 中国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观东路83号荣群大厦8楼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liuzhixin34.qy6.com.cn(加入收藏)
 


其它产品信息
 1 直接到第
39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39 条,共 1

公司首页 | 公司介绍 | 产品展示 | 供求商机 | 诚信档案 | 联系方法 | 加入收藏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 公司地址:中国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观东路83号荣群大厦8楼
刘志鑫 先生 (经理) 电话:0755-61821621 传真: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塑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 数码 家电 通讯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综合
提供服务支持 © 企业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