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潘家园灭火器年检加压,国贸维修检测灭火器可提供备用,详情可来电18201298351咨询。
充气工操作规程
一、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遵照灭火器维修工艺流程,做好充气工作。
二、做好充气前的准备,检查设备的油、水、电、气各部位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要求顺序操作。
三、检查充气瓶连接是否牢固、密封,瓶体计量表要准确。
四、充气剂量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泵体内压力不得超过17Mpa,钢瓶的充填系数不得大于0.67。
五、充气后的钢瓶应置于50℃─55℃的温水中检查是否漏气。
六、充填完毕,切断电源,关闭大输气瓶开关,放掉管路剩余气体,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灭火器作为扑救初期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它使用简单灵活、易于操作等特点,是各类火灾危险场所必备之品。由于灭火器种类、型号多样,各自的适用条件也有差别,因此,及时对灭火器检查维护和保养是保证灭火器发挥其效能的关键,同时也是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的需要。
有的灭火器筒体有锈蚀、变形;灭火器的橡胶、塑料变形、变色、老化、断裂的;压力表有变形、损伤等缺陷的;喷嘴有变形、损伤、开裂等缺陷的;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变形、损伤、锈蚀、顶针有肉眼可见缺陷的;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堵塞、损伤、裂纹等缺陷,还有的灭火器周围可能有油污、酸碱液体等,这些都有可能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对于常用灭火器,不能乱动乱拆,否则会造成灭火器失去密封或影响其结构强度。
消防部门提醒,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告之有关部门,并委托维修单位及时维修好。
灭火器年检相关规定: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规定:
3 灭火器的检查
3.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消防部门认可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3.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1 手提式和推车式 1211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2.2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3 外观检查发现有 5.1 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灭火器检测地方规定:
《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