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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资(杭州)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联系人:张浩
先生 (区域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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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336084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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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口生物质燃料办理 |
植物源生物质燃料进口资质代理办理流程介绍
一、基本要求
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经烘干、粉碎等加工制成的,作为燃料用途的产品。植物源生物质燃料不得是国家禁止进境物,进口后不得改作他用。未完成风险评估及检疫准入前,相关企业不得进口风险不明的植物源生物质燃料。
二、申请
植物源生物质燃料进口企业或加工使用企业,应向进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口风险评估及检疫准入。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企业至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植物源生物质燃料的名称、成分、生产加工工艺、包装、标识、运输方式、拟入境口岸;可能携带有害生物名单及进口储运等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国外生产加工企业简介;进口加工使用企业简介;植物源生物质燃料检测样品植物检疫报告;风险分析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流程
(一)植物源生物质燃料进口企业或加工使用企业,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必要材料,申请进口风险评估及检疫准入。
(二)分支检验检疫局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三)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后,以书面和电子方式报送至宁波局动植处。
(四)动植处对各分支局报送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形式和内容初步审核,合格后,以局发文上报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负责对进口植物源生物质燃料风险评估报告的*终审核。
(五)审核通过,批准进口相关植物源生物质燃料,并在质检总局内网公布进境动植物检情况及相关检疫监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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