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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筑信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会计
女士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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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52752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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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纳税人新办税务地登记如何办理携公章并提交如下材料(注意复印件均为2套)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5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证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6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7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由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筑信诚帮您注册公司为您开启安心无忧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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