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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财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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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22225648 |
手 机:13269598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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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注册一家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
在北京注册一家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在北京注册一家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徐经理I3Z-695g-89I8 中企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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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的注册条件不会因国籍不同而有特殊照顾,条件如下:
一、向工商部门申请批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提供给工商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表》,由投资者签章;
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者签章;
四、外商独资企业制订公司章程,由投资者签章;两个或者多个外商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另须提交由投资者合作各方共同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
五、中外合资公司需制订合同、章程原件,由投资各方签章。
六、提供深圳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名单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料;
七、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外国投资者:由中国驻投资者所在国大使馆(领事馆)对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见证:
投资者为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料查册见证;
投资者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见证。
2、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经中国大陆认可的香港等地的律师楼对投资者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见证。公司和自然人所见证的材料各有不同;
3、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由台湾海基会和指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见证),再转递到大陆相关公证部门;
八、由投资者所在国银行开出的资信证明(中文版本);
九、《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
十、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十一、《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由投资者签章;
十二、遇如下特殊情况需要提交其它材料:
1、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生产行业的,需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
2、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前置许可的项目,如食品等行业生产销售均需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批准文件;
3、经营酒店、宾馆、餐饮、娱乐等项目的,需提交合法有效的场地(土地)使用证明;
4、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文件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中企祥和(北京)财务顾问是一家专业从事工商注册、资质审批、代理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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