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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姆(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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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经理 :136-4128-8901
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当时,为建立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国务院于1991年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授权原国家科委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 一系列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4、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支持措施
  十几年来,高新技术企业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和地方主要采取税收减免、股权激励、科技计划、项目用地、金融保险、出口信贷等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综合政策体系。
 
  国高新企业首先要求有10个以上软件著作权或者1个发明专利,村(中关村)高新只要有一个软著就可以;公司成立至少成立一年,且申请高新的前几年公司收入要有增长性。
高新企业的优惠太多啦,对企业有这么多好处,符合规定可以办理的企业,你们还不行动吗?联系我,专业为您申请国高新、村高新,欢迎您来电咨询!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豪景大厦b座2202
负责人:卢女士 136-412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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