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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先生 (主任) |
电 话:0791-83732373 |
手 机:17075349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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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技工学校学生实习就业协议书 |
江西工业技工学校学生实习就业协议书
甲方(学校) :江西工业技工学校
乙方(学生): 家长:
为适应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材的需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毕业就业实习。为使学校对乙方的实习工作进行有效管理、顺利完成乙方的毕业实习,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1、顶岗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2、甲方对乙方合格的学生100%推荐就业,推荐的就业单位在试用实习期间根据当地企业工资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不低于2500元,如甲方未能按照所承诺的方式安置就业,甲方退还乙方在校交纳的全部学费。
3、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实习生管理制度和实习生守则,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服从所在部门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实习期间,应时刻要有人身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学校协助家长做好抢救工作,并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5、在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实习单位,否则按实习成绩不合格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学生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经班主任审核,招生就业办公室批准。
6、学生要认真实习,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凡实习成绩不合格或因违纪违规被实习单位取消实习资格的学校不发给毕业证书。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乙方及乙方家长同时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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