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开户条件
1、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1.在签署协议之日前(不含签署当日),投资者本人名下*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详情请咨询开户营业部;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3.有效期内的风险测评结果为C4或C5;风险测评为C1、C2、C3和*低风险承受能力者不允许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