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其实就是古代常见的“当铺”,在旧中国以收取物品作抵押,是属于放贷的一种机构,以此而盈利。目前,国家已开放当铺经营,通过所有审核后当铺(注:典当行)属于合法经营的范围。
关于典当行的设立
根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典当行需要提出申请,并需要有合法的章程、一定的注册资本、相关设施等7项条件,条条要求严、标准高。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按照规定要求,准备材料齐全,即可向市金融办提交申请,经逐级审批,领取许可证。
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报经市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
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小编提醒:
生财有道,必须合法持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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