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限重器(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是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专门用于各种型号规格的电动葫芦单双梁式起重机。该装置具有声报警、立即报警、切断起重机起升电机回路和显示起吊重物重量等功能,可避免起重设备因过负荷超载造成的设备和人身事故。因此它对冶金、机械、矿山、铁路、码头、仓库等行业现代化安全生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国内超载限制器的品牌主要有:BCQ-M,BCQ-GL,BCQ-YT,QCX-BY,ZMP-001,ZMP-QXA,SY-QCX,SYG-OA,TCQ-MB,BQX,QBX-BY,KPX,HD-SC等等。
国家对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的相应规定:《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以下简称“规程”)于2008年8月1日实施,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对“规程”中涉及到的电动葫芦均必须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7月31日前出厂安装的在用桥式起重机,除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必须按照“规程”执行外,其它桥式起重机应当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或更换达到“规程”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2008年8月1日后出厂的桥式起重机中涉及到的电动葫芦,除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防爆电动葫芦和防爆气动葫芦必须按照“规程”执行外,其它品种的电动葫芦应当在2009年4月1日前全部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和过流(过载)保护装置。
电动葫芦重量限制器电动葫芦限重器
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标准于2008年8月1日实施,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对标准中涉及到的电动葫芦均必须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2008年8月1日后出厂的桥式起重机中涉及到的电动葫芦,除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防爆电动葫芦和防爆气动葫芦必须按照“规程”执行外,其它品种的电动葫芦应当在2009年4月1日前全部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和过流(过载)保护装置。
二、2008年7月31日前出厂安装的在用桥式起重机,除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必须按照“规程”执行外,其它桥式起重机应当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或更换达到“规程”规定的各项要求;
技术指标编辑
3.1适用范围:0.5T~32T各种规格的电动葫芦单梁式起重机;
3.2系统误差:小于±5%(F•S);
3.3告警方式:声光报警;
(1)预报警点: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90%时,发出断续的报警声(短声),显示重物重量;
(2)额定值报警: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100%时,发出断续的报警声(长声),显示重物重量;
(3)立即报警:当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起吊重量的110%时,发出连续的报警声,红色指示灯亮,且自动切断起重机上升接触器电源,显示重物重量;
3.4传感器的静强度:传感器的静强度为额定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