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年马来西亚就已获准向中国出口榴莲,不过当时仅限于冷冻榴莲果肉和果泥,在2019年6月13日,马来西亚可以正式向中国出口整颗冷冻带壳榴莲了。
榴莲进口清关需要办理以下资料:
1.境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公司备案,需要其在进口海关办理;
2国内收货人抬头备案,需要在我国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3.官方产地证,需要国外客人提供;
4.官方卫生证需要国外客人提供;
5.食品标签备案,需要在当地检验检疫局办理;
6.提单;
7.整套报关资料,包含报关单、装箱单、发货票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和代理报检委托书。
马来西亚榴莲进口报关方面,海关提出了细致的检验检疫要求,如下:
1、进境的冷冻榴莲必须产自于马来西亚地区;
2、可进境的榴莲为在- 18°C或以下储藏和运输之前: 经过-30°C或以下冷冻30分钟的榴莲果肉和果泥(不带果壳);在-80°C至-110°C之间冷冻不少于1小时的榴莲整果(带果壳);
3、输华冷冻榴莲的加工厂须经马来西亚农业和农基产业部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批准注册。
马来西亚允许出口到中国的水果有:龙眼、竹、荔枝、椰子、西瓜、木瓜、红册,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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