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涂装车间的整体生产火灾危险性,是关系到车间消防设计安全、经济和适用的首要问题。涂装车间不同工段工艺的火灾危险性也不尽相同。其中打腻子、前处理以及电泳等工序都占涂装车间比例很大,这些主要是在水中作业,所用原料中包含的可燃物很少,故而火灾的危险性能很低,属于丁、戊类型的生产。而甲、乙类型的易燃物品需要使用喷漆室和油漆调配存放间来存放,例如有机溶剂、油漆等,火灾的等级系数是甲、乙类别的。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3.1.2.2条:对于油漆(涂装)车间,当满足“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运用封闭喷漆工艺技术时,封闭喷漆的空间内一定要保持负压,同时油漆工段要设置成自动抑爆系统或者是可燃气体走动报警系统,并且在防火分区面积中油漆工段要占其面积比例小于等于20%”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部分确定。
2 电气消防设计
2.1 系统保护对象等级划分
确定了涂装车间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我们就可以根《火规》确定保护对象等级。经查阅现行规范,《火规》未明确涂装车间的保护对象等级。但考虑到水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等车间设置的消防设施,所以说在车间消防系统使用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控制功能和监视管理都对其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