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辰出场费/代言费报价
潘美辰出场费(/场): 15万
潘美辰代言费(两年): 50万
潘美辰合作经纪人是张叶:13524211195
潘美辰合作经纪公司是:源之亿明星策划
以上潘美辰出场费、代言费均为参考报价。潘美辰商演出场费会受活动类型、演出时长、工作内容等因素影响;潘美辰广告代言费与艺人知名度、影响力等有关,在不同时间段价格可能有所波动。
潘美辰个人简介
1987年2月份,潘美辰参加*届台湾青年创作歌谣比赛夺得演唱组第二名,期间创作的歌曲《悔》之后成为了同公司师姐方季惟在歌坛的代表作。
1988年9月份,潘美辰推出个人*张专辑《不要走不要走》,销售量达32万张,创造了台湾地区女歌手当时的唱片销售记录;该年12月份,夺得台湾中时晚报年度新人奖;该年,潘美辰与方季惟一同加入蓝白唱片于歌坛发展。
1989年3月份,潘美辰推出第2张个人音乐专辑《是你》;该年8月份,潘美辰的第3张个人专辑《拒绝融化的冰》发行,其中的歌曲《拒绝融化的冰》则连续三十周进入金曲龙虎榜。
1990年1月份,潘美辰演唱的歌曲《我想有个家》夺得*届金曲奖年度*佳歌曲奖;该年2月份,潘美辰发行第4张个人音乐专辑《你就是我唯一的爱》。
1991年2月14号,潘美辰参加了中国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演唱歌曲《我想有个家》;该年4月份,潘美辰推出第6张个人音乐专辑《不懂爱的人》;该年7月份,开始在中国大陆举办个人巡回演唱会。
1992年1月份,潘美辰推出第7张个人音乐专辑《失去了你我什么都没有》;该年3月份,潘美辰担任叶倩文粤语专辑《关怀》的制作人,这也是她*次担任专辑制作人;该年11月份,潘美辰发行第8张个人专辑《用心爱你》;该年,潘美辰自行组成音乐经纪公司乐之殿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