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行政诉讼权威律师-北京朝阳区全国行政诉讼律师代理
北京行政诉讼律师团是由北京律师协会政府顾问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杨健律师亲自组建的专业行政诉讼律师团队,接受当事人委托,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接受当事人委托,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诉讼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对一些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发给抚恤金等行政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提起国家赔偿;负责起草诉讼文书;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从以上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可以看出,行政相对人只有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
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不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不是行政行为。但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行为。
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即该行为无需对方同意,仅行政机关单方即可决定,且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负有服从的义务,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税务机关决定某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应当执行,如果不执行,税务机关有权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拨。如果纳税人不服,也必须首先按决定纳税,然后申诉或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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