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是: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要求。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积极效果。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更不要在出版物上发表或出售发明创造的产品,以避免过早公开技术内容,丧失新颖性。此外,在申请专利时,要查阅有关专利文件和其它技术资料。对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三性”要求进行具体判断。只有在发明创造符合“三性”要求时,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
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交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上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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