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车 须 知
一、所需证件: 1、本地客户租车,请你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原件并提供一种或两件证件即可(房产证、工作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以备本公司核定,签订合同交齐押金与租金后,您就可以顺利开走所租用的车辆。 2、外地客户租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原件,还必须由本地人担保。 3、担保人须具备身证、户口薄,并提供以下任何一种或两种证件即可(房产证、工作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 二、租车时间计算方法: 租赁期:分时租、日租、月租、年租。自车辆离场时起至车辆还回时止,每60分钟为一个时租,超过30分钟按一个小时计算;每24小时为一个日租(白天4小时按半个日租计算,6小时按一个日租计算);每30天为一个月租;每十二个月为一个年租。 三、办理相关手续: 1、顾客提供的相关证件,经公司工作人员验证合格,留下复印件,顾客向我公司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 2、于我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前顾客应认真阅读合同的相关的条款,如有疑问由公司工作人员负责解释。 四、车辆交接: 1、租车时间起算前,公司应将车辆相关手续,证件交与顾客,并合同顾客检查车辆的外观,性能,及随车工具,并签定合同,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及《车辆交接单》。 2、顾客交还车辆时,车辆的相关证件一并交还公司,并办理交接手续。 3、租车结账时暂收300-1000元不等电子曝光违章押金,如未违章60天后如数归还。 4、顾客应保证交还车辆相关手续的完整无缺,如有缺损应由顾客负责补办齐手续后再行交还车辆,其中办理补办手续的费用及所耽误的租赁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5、滞纳金:每日延迟付租金按延期支付租金金额的百分以十加收。 五、加配驾驶员: 顾客如需加配驾驶员,驾驶员工资,每日行程500公里内,且工作时间为8小时以内,按100元/天计算,并承担驾驶员的食宿费用,以及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油料费,小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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