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递交有关公司及产品资料
书面申请:您应以书面方式要求UL公司对贵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
公司资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单位详细准确的名称、地址、联络人、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
(a).申请公司:提出产品检测申请并负责全部工程服务费用的公司
(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种产品目录列出名称的公司
(c).生产工厂:产品的制造者和生产者。
产品资料:产品的资料应以英文提供。
(a).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b).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c).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d).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件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例如:GEPolycarbonate,LexanType104。当零部件已获得UL认证或认可,请证明该零部件的具体型号,并注明其UL档案号码(e).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f).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g).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
2. 根据所提供的产品资料作出决定
当产品资料齐全时,UL的工程师根据资料作出下列决定:实验所依据的UL标准、测试的工程费用、测试的时间、样品数量等,以书面方式通知您,并将正式的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议书寄给贵公司。申请表中注明了费用限额,是UL根据检测项目而估算的*大工程费用,没有贵公司的书面授权,该费用限额是不能被超过的。
3. 申请公司汇款、寄回申请表及样品
UL认证书
申请人在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议书上签名,并将表格寄返UL公司,同时,通过银行汇款,在邮局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样品,请对送验的样品进行适当的说明(如名称、型号)。申请表及样品请分开寄送。对于每一个申请项目,UL会指定唯一的项目号码(ProjectNo.)在汇款、寄样品及申请表时注明项目号码、申请公司名称,以便于UL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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