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企业库
您当前位置是:商业机会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机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机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机_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_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机

点此浏览大图
公 司: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有 效 期:2015年07月26日
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陈律师 先生 (律师)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4001122163
传  真:
手  机:
地  址: 中国广东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公交大厦二楼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guohui1314.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整个治疗恢复期间,病情是往往朝康复的方向发展,因此伤残鉴定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是越早越好,很多伤害,如果错过了*佳时机,很可能评不上伤残等级或者伤残等级降低,那么,很多赔偿项目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伤残鉴定又和误工费的计算、诉讼时效的确定有关,如何把握一个*佳时机则需要综合考虑案情,并预估*大的赔偿金额,只有平衡后才可以做出取舍和判断。这对于没有交通事故赔偿经验的受害者来说是很难把握*佳时机的。

由于种种原因,对同一个伤情,各个鉴定机构鉴定的结果可能存在差异,那么如何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是关系到受害者获取赔偿多或者少的重要因素。在这一点上,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能够根据具体的伤情来提供建议和推荐好的鉴定机构来做。

法院开庭很重要,但是庭前的准备工作(伤残鉴定等)更重要。只有庭前准备好了,开庭才会轻松。所以这些庭前的工作还是交给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来指导操作,对当事人更有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cn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商业信息
 1 直接到第
16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16 条,共 1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8 9 10 .. 联系人:陈律师 电话:4001122163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