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简称:东盟产地证,FORM E):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10年1月1日将关税*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货物装运前及装运后3天内申办的证书属正常证书;货物装运3天后申办的证书为后发证书。每批货物的船上交货价格不超过200美元,则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人向进口国海关简要声明即可。离岸价不超过200美元的邮递品也应照此办理。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东盟产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东盟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东盟各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清关要求方面:请以海外客户的要求为准。申请细节要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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