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哥产地证 简介:《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简称《FORM L证书》或《中哥产地证》。证书英文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COSTA 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该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哥斯达黎加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含非原产材料且列入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的,必须符合相应的特定原产地标准。中国与哥斯达黎加于2007年6月1日建交。之后两国交往频繁。中国是哥斯达黎加第二大贸易伙伴。2010年4月,两国签署《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2011年8月,该协定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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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的主要出口产品有:电子芯片、集成电路、纺织品、香蕉、菠萝、咖啡、医疗器械、加工食品、机械和电子配件等,主要出口对象国为美国、中国、欧盟和中美洲邻国;
哥斯达黎加的主要进口产品有:原材料、消费品、燃料、润滑油和资本货物,主要进口来源国为美国、欧盟、委内瑞拉和墨西哥。
中哥产地证的申办时间: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申请办理,可在货物出口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办理后发证书。后发证书第十四栏标记“ISSUED RETROACTIVELY”字样。
中哥产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哥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直接运输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协约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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