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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律顾问:卓政律师谈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 沈阳法律顾问:卓政律师谈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_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_沈阳法律顾问:卓政律师谈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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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有 效 期:2016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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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先生 (律师助理)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24-18202422-01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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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页: http://zhuozhenglvshi.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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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沈阳法律顾问:卓政律师谈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因而导致合同的终止。下面就由沈阳法律顾问:卓政律师为您讲解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
公司业务部是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业务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普通专项法律事务和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经过多年业务实践,该业务部已建立起较全面的人才结构和服务体系。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律师曾先后为众多的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集团等企业提供公司设立、改制、合并、兼并以及破产清算、拍卖等专项法律服务,并为上百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将会终止,找法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如下: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知识总结: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否则,即使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受损失的一方都有权利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沈阳法律顾问:卓政律师谈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就此结束,相信大家对这类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在这里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遇到此类问题解决不了可以来电咨询,沈阳法律顾问咨询电话400-80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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