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国法制建设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同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也应当遵循一定的规章程序。今天,让我们和京润拆迁律师一起来学习一下几个房屋拆迁方面比较零散的知识点,房屋征收与补偿原则,政府正式步入强制征收程序标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应该包含哪些具体内容。不要小看他,当您遇到拆迁难题,说不定正好是这几个小知识点帮您释惑答疑奥。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原则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民主原则要求对涉及多数人利益事项征求多数人意见,同时尊重个人和少数人的权利诉求。如征收补偿方案、评估公司选择等应由多数被征收人商定。民主原则不应只成为一种门面装饰,而应真正落到实处。
程序正当则强调征收工作步骤次序不能缺失或颠倒,如:补偿没有足额到位就强制拆除房屋的,就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程序要求,构成执法程序错误。程序违法是很多迁拆案件诉讼的缘由,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拆迁行为,杜绝征收拆迁的随意性,是平衡各方利益的不二法宝。
结果公开是指对被征收人补偿结果要向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开,接受查询和监督,以确保补偿的公平、公正,减少、杜绝腐败发生。接受举报部门和被查询部门应当是两个不同部门。否则自己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难免有失公平。
二、政府正式步入强制征收程序标志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既是政府实施强制征收的事实依据,也是强制征收程序正式开展的标志。只有在针对待征地块房屋作出征收决定后,房屋征收部门或征收实施单位才可以据此实施征收工作。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应该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一份完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名称:**市(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2、文号。如(2015)年**市(县/区)征决字第*号;
3、作出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前置审批文件;
4、征收范围。表明待征地块的四至范围;
5、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
6、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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