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范围:
1. 工作频率在9kHz至300GHz之低功率射频电机
如:无线网路(WLAN)产品(含IEEE 802.11a/b/g)、UNII、蓝芽产品、 RFID、ZigBee 、无线键盘、无线滑鼠、无线耳机麦克风、无线电对讲机、无线电遥控玩具、各式无线电遥控器、各式无线防盗器等。 2. 公众交换电话网路设备(PSTN) 产品
如有线电话机(含VOIP网路电话)、自动报警设备、电话答录机、传真机、遥控装置、有线电话无线主副机、按键电话系统、数据设备(含ADSL设备)、来话显示终端设备、2.4GHz射频电信终端设备等。
3. 陆地行动通信网路设备(PLMN) 产品
如 无线宽频接取行动台设备(WiMAX行动终端设备)、 GSM 900/DCS 1800行动电话机暨终端设备(2G手机)、第三代行动通信终端设备(3G手机)等。
NCC标志比例说明
NCC标志制作方式:
1. 应以适当比例大小标贴或印铸于设备本体位置上,无*大/*小尺寸规定,以清晰为原则。
2. 此NCC标志连同审验合格号码,应依规定附加于产品上,其频色单一,须清楚、容易辨识。
审验合格卷标制作范例
为配合台湾贸易便捷化通关需要,从95年1月1日起修订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及电信终端设备的审验合格标签式样如下:
从9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审验合格编号的低功率射频电机及无线电信终端设备, 如需将审验合格编号转换为95年度新式编码方式(通关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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