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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处理包裹被扣关货物报关公司供应 上海机场处理包裹被扣关货物报关公司供应_上海机场报关代理公司_上海机场处理包裹被扣关货物报关公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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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上海机场报关代理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有 效 期:2017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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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汪森 先生 (报关顾问)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21-61682863
传  真: 021-61683599
手  机: 13805601241
地  址: 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东新区外高桥自贸区荷丹路288号A栋4楼
邮  编: 200137
公司主页: http://ephonqj.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上海机场报关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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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上海机场处理包裹被扣关货物报关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手机:13805601241/13262522991
电话:021-61682863
传真:021-6168 3599
邮箱:ephonwj@163.com
QQ: 1162509108


DHL/UPS/EMS/FEDEX等国际快件报关:
1、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2、快件的查验和报关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办公时间和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设施。?
  3、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规费、监管手续费等。
   (2)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
   (3)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止;处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至运输工具离境止。
   (4)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海关查验快件时,运营人应当派工作人员到场,并负责快件的搬移、开拆、重封包装等。
   (5)发现快件中含有禁止处境的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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