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指导师考试介绍
职 业指导师是指为求职者就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据了解,目前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等院校中普遍设立了职业指导人 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职业测评等手段,了解求职者的特点和情况,然后根据求职者的个人兴趣和条件,同时结合就业市场状况,向劳动者推荐适合的职业和工 作。从1999年开始,我国推出了职业指导师资格考试,并要求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必须在2005年前全部执业上岗。
凡参加职业指导师考试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二、职业指导师报考条件
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专本科在读学生可报考;
2、中专(含高中)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年以上。
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考试形式
员级(四级)、助师级(三级):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师级(二级):分为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和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及答辩)。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形式,成绩皆达60分以上为合格。
四:发证机关
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合社会保障部(注:证书为中英文对照,盖人力资源合社会保障部专用章,可上网查询,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