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外国人因以下事由赴华,且入境后停留不超过90天的,视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需申请“Z”字签证。
(一)赴华与中国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
(二)到中国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和运动员)
(三)赴华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
(四) 赴华进行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
(五)赴华进行短期营业性演出(不超过90天)
赴华进行短期营业性演出(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申请“Z”字签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文化主管部门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赴华完成其他短期工作任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申请“Z”字签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社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人社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取得来华工作签证的基本流程:
1、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取得工作签证邀请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名字:邀请确认函)
3、取得Z签证(需要回本国的中国使馆申请)(回国时间)
4、取得面谈记录通知书
5、取得就业证
6、取得居留许可(取得居留许可之前会有公安局去公司考察,查看公司情况)
7、居留许可办结后,须在1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证信息变更
申请人需要条件及提交资料:
1.护照原件;
2.个人简历(中文,在其空白处签名原件);
3.从事聘用工作的资格证明;(如:技术证书、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原件(翻译中文,由翻译公司加盖公章)
4.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5. 2寸彩色相片
6.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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