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简称“南商所”),于2007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2012年1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复函同意保留。2014年9月15日,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联席会议批复,通过年审。标志着“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一直获得国家和省级政府层面的正式运营资格。
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获得来自国家和省级两级政府的认可,目前是重点金融创新试点单位企业,是率先通过国家审核合规合法的企业,也是国家31家允许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单位之一。南商所主要提供涉足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农场品(仅限初级农产品)、林产品、钢铁产品、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产品)、成品油(除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文化艺术品、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服务(以上项目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提供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软件的开发及应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信息技术产品、网络产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提供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研发、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软件的开发和应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信息技术产品、网络产品、文化艺术品(除文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凭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业务流程、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大宗商品跨境电子交易平台,致力于成为中国一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努力打造集交易、金融、现货、物流信息等一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易平台,促进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的多重融合,深化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紧密合作,为加速广西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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