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追溯,追溯系统定制,开发追溯系统,找林S:130-2516-0192(可微电)2017年1月1日起全国种子企业必须采用二维码溯源系统!日前,农业部制订了新规《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编码规则》,规定农作物种子二维码应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码、追溯网址这四项信息。
我国农产品溯源系统存在的问题
1.推广起步晚影响范围较小
我国溯源系统的研究始于2002年I4_,而此时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溯源系统已开始发挥作用,并且目前已建立起相对比较完善、涵盖面广、具有统一性的农产品溯源系统体系。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产品溯源系统在仍处于试点阶段,各省各市起步时间和系统体制不完全相同,并且农产品溯源系统基本只普及到各试点的超市范围。
2.农产品溯源系统平台不统一
目前,国内较有影响力的农产品溯源系统平台主要有五个:上海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北京市农业局食用食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世纪三农“食品安全溯源管理系统”、中国肉牛全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国家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51。它们从识别码、存储信息、到网络查询系统等各方面都不完全统一,其针对的食品对象也不尽相同。因此由干开发商不同,其溯源信息的存储未能贯通也不能达到共享,系统软件多不能兼容,并且无法进行跨系统查询,终端查询多为超市内的触摸操作屏,模式单一,不够便捷,这些对于向全国推广农产品溯源系统是一个局限。这与国外在记录管理、查询管理、标识管理以及责任管理上都已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制度还有较大差距。
3.农产品溯源相关法规及制度不完善
食品质量安全在我国已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对于农产品溯源制度的法制要求仅仅在Ⅸ食品安全法》等少数法律中涉及到农产品溯源的要求,因此没有法律作为支撑,在各地的溯源执行上缺乏有效的保障,也阻碍了溯源系统的推进。另外,我国溯源系统各环节的具体制度还不够完善,如我国在食品生产环节虽已建立召回制度,但在流通环节召回制度仍是空白。
4.消费者缺乏对农产品溯源的监督平台
现在的溯源途径虽提供了消费者查询、反映的权利,但在监管部门介入处理的过程前后没有一个有效的平台公布信息,缺乏群众监督的力度,致使溯源过程的情况得不到真实的反映。农产品质量追溯,追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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