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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专利律师 咨询热线:13544858888 ,专利权确权纠纷中国的职务发明制度的状况以及代表性案例导读:在知识产权行业,全国有超过55%的从业人员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作,那下面这些数据,你了解吗?
职务发明条例的起草过程
一2010年 11月—— 成立工作组
2011年 10月—— 形成讨论稿
2012年5-7月—— 多方参与的座谈会、研讨会
2012年 9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向各地方局征求意见
2012年 11月—— 公布征求意见稿
2013年 12月—— 完成送审稿
2014年 4月—— 公布送审稿
草案的几个基本原则
(1)鼓励职务发明的原则
中国职务发明的比例相比其他国家较低,充分激励单位与发明人投入技术创新鼓励职务发明的产生和运用。
(2)权利义务平衡的原则
兼顾单位与发明人双方的利益保护发明人的弱势地位,保障发明人的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
(3) 约定优先和zui低保障原则
仍然坚持约定优先的原则,对约定优先原则作了一定程度的限定,规定了发明人的知情权,无约定时规定了奖励报酬的zui低标准。
职务发明的纠纷代表性案例
3M中国有限公司、张伟锋与3M创新有限公司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2014)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20号。
原告请求判令:
1、确认两被告共同侵犯了原告的职务发明报酬权;
2、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2010年职务发明报酬200万元,2011年、2012年职务发明报酬共计240万元;
3、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上述职务发明报酬延迟支付的同期银行dai款利息暂计236,827.58元(自2011年1月4日至2013年10月15日止);
4、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及合理调查费用计1万元
被告3M中国公司辩称:
1、3M中国公司不是涉案专利权人,故不是《专利法》规定的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的支付义务主体;
2、即使原告有权获得职务发明奖励、报酬,也应优先适用“3M中国职务发明奖金计划”;
3、涉案专利主要发明创造在国外完成,原告没有作出实质性贡献,故《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对本案不适用,应适用美国法律;
4、原告的奖励、报酬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因此,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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