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认证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FCC认证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术部(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等。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这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针对这三种认证,FCC委员会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
FCC认证流程:
1.
生产商或代理商向STS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
STS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检验项目及样品数量并报价。
4.
申请人确认报价,回签报价单,并将样品和相关技术文件送至STS。
5.
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
STS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预付认证费用。
7.
STS实验室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并对产品进行检测。
8.
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9.
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暂停项目,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0.
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1.
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2.
STS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FCC符合证明并返还样品。
13.
申请人签署FCC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FCC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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