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宁县葛口—榆村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大发信审批发(2016)29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临汾市交通运输局以临市交公路字〔2016〕27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大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上级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起点:大宁县昕水镇葛口,与县道大宁至大疙瘩线衔接;路线终点:大宁县曲峨镇榆村,与县道榆村至金疙瘩线衔接。道路改造长13.4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
主要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排水与防护工程、桥涵工程、沿线设施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该项目共划分为个一个监理标段,选一个中标单位。
2.3服务周期:2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近三年内无不良信誉。拟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在临汾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三套: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5.拟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6.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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