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企业库
您当前位置是:商业机会 >> 商务服务 >> 保险 >> 友邦四海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签证必备)
友邦四海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签证必备) 友邦四海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签证必备)_友邦保险南京分公司_友邦四海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签证必备)

点此浏览大图
公 司: 友邦保险南京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有 效 期:2010年08月25日
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肖小华 先生 (业务经,团险高级专员)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25-83260088-76912
传  真: 025-83121108
手  机: 13951713666
地  址: 中国江苏南京市南京市北京东路4号江苏电视台23楼
邮  编: 210008
公司主页: http://interko.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友邦保险南京分公司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承保年龄 1-70周岁 
1、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给付(OSTADD)
在境外旅行期间,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引致身故将获得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将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2、公共交通意外伤害附加合同 (STPCA)
若被保险人因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引致身故将获得百分之百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将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3、医药补偿附加合同(OSTMR)
在境外旅行期间,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医药费用,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将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免赔额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事故,*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高限额。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将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免赔额获得补偿,每次疾病,*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高限额的十分之一。

4、运送和送返附加合同 (OSTER)
在境外旅行期间,若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而需立即入院治疗,可及时安排其至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并在运送途中提供医疗、护理等服务。当被保险人因医疗需要而回国时,可安排将其自当地接受治疗的医院,送返至他/她的永久居留地,并在送返途中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等服务。运送及送返所需的费用*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5、身故遗体送返附加合同(OSTRR)
在境外旅行期间,如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可安排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送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遗体送返所需费用*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6、附加境外天惠丧葬费用医疗保险(OSTFF)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遭遇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之丧葬费用给付丧葬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高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高限额。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cn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商业信息
 1 直接到第
3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3 条,共 1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8 9 10 .. 联系人:肖小华 电话:025-83260088-76912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