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ISO9000认证启东3C认证诚信低价快速3)实验室认可情况资料。 二、受理申请 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CECP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节能产品申请通知书》,给定项目编号。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尚不充分的,CECP将与申请方联系(电话、传真等通讯手段),通知其在规定的30天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进行相应整改,必要时发出《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直至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符合要求为止。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方撤销本次申请。 与申请方签订《节能产品合同书》 随同《受理节能产品申请通知书》,CECP还将发出《节能产品合同书》(一式两份)确定范围(产品名称、受审核方/制造厂、产品商标)、工厂审核及产品抽样完成日期、付费要求和时机、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同时通知企业费用预算。如申请方对合同内容及费用预算无异议,应在CECP实施工厂审核前完成合同书的签订工作。合同书有效期为四年,如果范围(包括产品类型、制造厂等)没有变更,每次扩大时不再另签合同书。 三、质量体系审核 依据GB/T19002-1994《质量体系 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CCEC/T03-2015《节能产量体系要求》 苏州ISO9000认证启东3C认证诚信低价快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