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博创主营业务:售电公司申请注册和备案、供电业务许可证、售电牌照、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许可证、典当行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转让、商业保理公司设立转让、金融控股公司转让、境外投资备案许可、境外公司注册、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基金销售牌照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申请、互联网保险公司备案、私募备案保壳、新四板挂牌、香港1-9号金融牌照申请请咨询前海博创高女士:I77 2792 26O9
2017 前海融资租赁政策新动向
创新金融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重点产业。目前,前海融资租赁业已成为深圳*具潜力的明星业态。前海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是我国融资租赁30年飞速发展的缩影。本期讯哥为大家带来2015年底新增前海融资租赁政策盘点。
(一)、认定注册地址在前海湾保税港区红线范围内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为前海湾保税港区内企业,享受保税港区政策。
(二)、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审批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由广东省商务主管部门准入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享受与现行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同等待遇。
(三)、支持注册在前海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从香港经营人民币的金融机构引入跨境人民币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四)、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风险资产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和委托租赁资产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
(五)、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六)、允许金融租赁、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及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在前海湾保税港区设立租赁项目子公司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按一般公司设立流程登记注册即可,无*低注册资金限制。
售电公司申请注册和备案、供电业务许可证、售电牌照、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许可证、典当行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转让、商业保理公司设立转让、金融控股公司转让、境外投资备案许可、境外公司注册、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基金销售牌照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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