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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律师事务所普法: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 郑州律师事务所普法: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_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_郑州律师事务所普法: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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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有 效 期:2018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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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这是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规定的“特色”,区分患者的死亡和残疾,并且给出了具体的计算标准。

  由于精神损害的不确定性,在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上各国大都采取非常谨慎的太多,往往更多的是给出一个指导性的判定标准,具体的处理归纳为法官的“裁量权”。而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却将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为死亡6年、残疾3年的情况。

  这样的处理显然是非常不够“人性化”的。也违背了法官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法官自由裁量的基本原则。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范围:离婚律师,侵权律师,土地纠纷律师,劳动纠纷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纠纷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审查律师,法律文书代写律师,资信调查律师,法律顾问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保险理赔律师,拆迁安置律师,房产纠纷律师,建设工程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抵押担保律师,工伤赔偿律师,人身损害律师,消费维权律师,行政律师,继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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