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IPO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法律文件】
鉴于目前大多数拟IPO企业主要选择通过设立持股平台的模式进行股权激励,这里主要对此模式下所涉及的法律文件进行梳理和总结:
1、搭建持股平台:如果持股平台尚未搭建,则首先要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涉及的主要文件就是合伙人协议,并在这份合伙人协议中约定有限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的职责权限、合伙人进入和退出机制、所持出资份额的限制等事项。
2、持股平台获得公司股份:如通过受让股份方式,则需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章程修正案;通过增资方式获得公司股份的,则需要签署《股份认购合同》或增资协议、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3、如在实施股权激励时持股平台已成为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将持股平台的出资额转让给激励对象,此过程主要涉及出资额转让协议、新的合伙人协议、持股平台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公司就实施股权激励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
4、而不论实施股权激励时处于哪一阶段,均需要就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和内容编写一份股权激励方案,并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这份文件属于核心文件,公司所实施的股权激励均应遵照这份文件执行。当然,对于股权激励模式比较简单,不存在过多限制性规定的企业,也可以不准备股权激励方案而直接操作实施,并将相关约束和安排直接写入合伙人协议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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