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权与个股期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归根到底两类产品都是从股票现货衍生出来的金融期权产品,其合约条款也有许多类似的地方。全球最早出现的股票期权是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推出的个股期权的买权。但近十几年来,多数交易所都是先推出股指期权,然后推出个股期权产品。从海外市场发展经验来看,新兴市场发展金融衍生产品通常都是从股指类衍生产品开始。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韩国交易所的KOSPl200期权和台湾期货交易所的台指期权。
我国交易所在开发权益类期权产品时,也应先推出股指期权,在适当时候再推出个股期权,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股指期权一般是欧式期权、现金交割,而个股期权一般是美式期权、现货交割。股指期权与个股期权相比较,其结算交割要简单得多,相对风险较小,引起的市场波动也小。
二是从两种期权所对冲的风险的性质来说,股指期权对冲的是股票市场(以标的指数的市场覆盖率而定)的系统风险;个股期权对冲的则是单只股票的总体风险,包括系统风险和与个股相关的非系统风险。因此,从交易者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对股指期权的需求要多于个股期权。
三是标的选择的差异。股指期权标的指数的范围比较大,既有投资性指数也有标尺性指数,既有成份指数,也有综合指数。一般说来,股指期权标的指数首先要有足够的市场认同程度。市场认同程度越高,交易者越熟悉,该指数期权产品成功概率越大。其次要求标的指数具有一定的市场覆盖率,一般要超过市场总市值的50%。
个股期权标的股票一般都是蓝筹股,选取原则主要有:标的股票必须为已在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的股票,一般是本国的股票;标的股票须有足够的流动性以及不可操纵性,如足够的股东人数、足够的流通股数(上市股份中至少占某一比例或某一数量的股份并不被少数股东所控制且能自由在市场上流通交易),成交量、成交金额或已发行的股份需有足够的数量或市值、股价应高于某一价格等等[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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