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凝燃气锅炉软水条件,水处理设备已调试完毕,具备制水条件,蓄水箱已存储足量的合格软化水并可以通过管路系统送至锅炉,软化水供回水系统畅通。
2、低氮冷凝模块锅炉氮气条件:制氮系统已能正常投运,合格氮气已通过管路输送至锅炉房各用气系统,用以燃料气系统。
3、冷凝燃气锅炉动力条件:符合使用压力和流量要求的压缩空气已通过管路输送至锅炉房各用气和控制设备。
4、低氮冷凝模块锅炉燃料气条件:符合使用要求的燃料气已经进行置换并送至炉前管路。
5、冷凝燃气锅炉管路系统条件:所有锅炉房附属工艺管线、杂项管线已全部贯通并试压、清洗或吹扫完毕,管路保温及防烫工作已基本完成。
6、低氮冷凝模块锅炉电气系统条件:锅炉房所有高、低压设备、风机、水泵等已经受电并单机调试完毕。锅炉房供电容量应至少能满足单套锅炉整套启动需要。
7、冷凝燃气锅炉控制系统条件:所有控制及保护回路已调试完毕,涉及厂家的PLC系统、DCS系统应已调试完毕,其指标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8、低氮冷凝模块锅炉分系统试运条件:锅炉开始烘煮炉工作即为正式进入试运行的初期阶段,要求在锅炉点火烘煮炉前,所有锅炉设备所涉及的连锁、保护试验应已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9、冷凝燃气锅炉安全条件:锅炉在调试期间,涉及燃料气泄漏检测、现场消防灭火、室内照明等均应安装调试完成,具备投用条件。
10、低氮冷凝模块锅炉调试人员条件:参加锅炉运行的调试人员、运行操作人员、相关厂家技术人员已经到岗,锅炉启动调试小组已成立,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已落实。
11、烘煮炉及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已通过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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