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目的及意义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专门配合国家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制度设立的测试类型。软件产品登记后享受的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可将研发此软件的研发人员的奖金和培训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列支)国内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按照工信部颁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GB/T 25000.51-2010 软件工程中的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对软件产品进行产品登记测试。进口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进口软件产品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是指对进口软件加工,使之满足特定市场的用户对语言和功能的特殊要求。可能涉及文字的翻译、用户界面布局调整、本地特性开发、联机文档和印刷手册的制作,以及保证本地化版本能正常工作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服务内容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从常规要求、用户文档、功能性、可靠性、易用性等方面对软件进行符合性测试,其测试结果证明软件的质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要求。需要提交的材料
产品文档:包括安装说明、使用指南和所有功能的具体操作说明等方面的内容; 用户文档包括《用户手册》、《安装手册》等
软件介质:可用来安装软件系统的软盘、光盘或存储芯片;软件运行时必需的相应数据;软件运行时必需的其他硬件设备交付成果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的相关规定
《软件工程中的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 GB/T 25000.51-2010
《应用软件产品测试规范》
《软件产品测试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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