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十国签发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减税计划正式启动,中国和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成员国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我国货物出口到上述国家,凡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只要签发了FORM E*,相当于有了一个“经济护照”,该批货物就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可达5%。
本公司代理速办优惠关税原产地*:一般产地证CO、普惠制产地证FA、中巴产地证FP、印尼产地证FE、智利产地证FF、秘鲁产地证FR、亚太产地证FB、东盟产地证FE、中韩产地证FK、中瑞产地证FS、新加坡产地证FX、新西兰产地证FN、哥斯达黎加产地证FL、中澳产地证、ECFA海峡产地证、香港转口产地证,一个工作日出证;(文莱产地证 柬埔寨产地证 印尼产地证 老挝产地证 马来西亚产地证 缅甸产地证 菲律宾产地证 新加坡产地证 泰国产地证 越南产地证 韩国产地证 斯里兰卡产地证 孟加拉产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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