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由广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金额为每人40万元。
广东省人社厅近期将在全省开展组织选派工作。本项目面向拟进站或进站三个月内的在站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国(境)外接收单位则要求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项目将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海洋经济、现代工程技术、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领域和急需紧缺产业领域。
一、发布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
二、适用范围
2017年,对30-35名出国(境)深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市属博士后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突出业绩,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三)申报人专业或课题(项目)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主持的课题(项目)具有较高的原创性、前沿性和应用价值。
(四)申报人承诺出站后在市属单位工作不少于2年。
(五)申报人此前未获得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香江学者计划”资助。
四、相关待遇
市财政对每位资助对象赴国(境)外深造*高资助10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往返交通费、国(境)外培训费、研究资料或材料费、食宿补助等。五、申报材料
(一)国(境)外培训接待单位的邀请函;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国家人社部或省人社厅批准进站介绍信;
(三)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证书、有关奖励和成果证明材料;
(四)博士后科研项目简介及进展情况;
(五)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协议;
(六)申请经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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