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广州特支计划申请条件
12月5日,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破解制约广东青年人才创新发展的问题,加快培养集聚一大批优秀拔尖青年人才。
《意见》从拓宽培养途径、加大引进力度、推进顺畅流动、搭建发展平台、加强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强化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
1.加大博士和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应加大对博士和博士后的支持,其中自由探索项目中安排30%至50%专门面向未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博士和博士后,并逐年扩大资助规模。
2.实施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每年选派200名优秀博士、博士后赴国(境)外开展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博士、博士后作为访问学者赴国(境)外访问进修、合作研究,派出时间一般为6至12个月。
3.提高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标准
执行国家在站博士后日常经费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省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及中央驻粤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生活补贴由省财政负责,其余由各地财政负责。入选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的,可同时享受上述生活补贴。
4.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或正高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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