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消息,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已经更改,卧涛为您专业解析一下新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申报项目:
安徽省更多科技项目申报咨询来电卢甜182/5650/1086
第一章
第二条 专项是安徽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组织开展支撑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研究活动。
第三条 省科技厅是专项组织实施的管理部门。省科技厅创新发展规划处负责统筹专项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专项项目执行期满,按照《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做好结题验收工作。验收评价实行专家评审制,主要包括网上通讯评审、集中现场评议两种形式。
第十四条 专项项目出现以下情况,将采取限期整改、终止合同、追回资金、向所在单位通报等措施,并计入信用记录。
(一)不按期开展研究,不配合管理工作,未经同意终止项目研究;
(二)研究成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诚信行为;
(三)经费使用严重违反财政规定;
(四)其它违反本办法、严重影响专项实施的行为。
第十七条 专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国家科技保密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项科技保密工作。
第七章 绩效监督
第十八条 省科技厅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专项实施进展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对项目实施绩效开展评估。绩效评估工作可委托评估机构或专家评估组开展。评估内容一般包括任务部署、组织管理、成果产出、人才队伍、经费使用、目标完成情况、效果与影响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由于网站字数限制,具体详情,安徽省更多科技项目申报咨询来电卢甜182/565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