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红酒到岸报关清关的程序
食品饮料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商检后海关。假如
商检关未过,货物不准入关,要被退回。
商检要在货物监管区对所申报货物进行核对:包
装是否符合标准,中文注册商标是否完备。另外
还要对货物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出口国出具的卫
生证、产地证、质量保证书等等。对于红酒以“
托”来打包包装的,如果是采用木托,还必须审
核出口国出具的“熏蒸证明”。另外,就是对货
物进行抽检。一般是按货物总数的千分之一进行
抽检。检验是否符合国家进口食品卫生标准,另
外剩余的抽检样品备存。
在商检检验完毕后,同时进行海关申报纳税。程
序和其他进口货物一样。要注意的主要是海关审
价人员对所申报进口红酒到岸价真实性的审查。
这一点必须要准备一些说服资料,以免海关不信
任并且由海关定价(当然会比原申报价高很多)
,造成企业的沉重负担。
特别注意:
1、商检手续: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
、合同、FP、装箱单、提单等单证,首次进口还
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3份)
、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3份)(注名产地)、
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
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
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
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
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
,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
的不准进口。
2、报关手续:箱单、FP、合同、通关单、付汇
证明、提单、提货单等。补充:
货物的报检与报关:
海关上船进行边防检查――船东卸货――买方得
到卖方邮寄的加盖公章的正本提单―――附其他
单据交由买方货代报关(FP、箱单、从船公司换
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如
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其他证明)―――用
复印件报检,(熏蒸证明为正本),得到报检证
明――交关税和增值税,将交款单交由货代给海
关通关放行―――海关在提货单上加盖公章,得
到货物货物调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