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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研究
为了弥补商标权注册取得的先天缺陷,我国于2013年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时,首次将“商标先用权”以“在先使用抗辩”条款的法条形式确定下来,也大幅度修改了涉及对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商标争议制度中的相关条文,还首次于《商...
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很普遍,对其加强保护,已成为国际趋势。我国商标法制已将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未注册而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纳入保护范围,但对未注册商标尤其是未注册普通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上仍存在明显缺陷,应尽快完善。
"入世"与我国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本文介绍了世界商标专用制度与我国商标专用制度的概况,探讨了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支持,借鉴有关国家的经验并比照TRIPS协议的要求,对我国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提出了建议.
驰名商标淡化问题的探究
为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为目的,阐释了驰名商标淡化问题在理论界存在的一些争议及自己的观点;提出将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纳入《商标法》、建立统一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法律体系、将未注册驰名商标纳入反淡化保护之列等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的建议...
注册取得商标权制度的观念重塑与制度再造
注册取得商标权制度是我国商标法的核心制度,但是《商标法》对商标权形成的内在价值未给予足够的关注,使得商标"抢注"和"注而不用"情况仍频频发生。因此,《商标法》既需要观念的重塑,也需体系化的制度再造。具体地,可借鉴美国、德国、加拿大和印度等国商标法...
论注册原则下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取得专用权制度,顺应了市场快节奏运转和市场主体对商标专用权安全预期的需要,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我国商标注册制度过度关注注册的形式而对使用关注不够,由此,未注册商标在我国获得的法律保护非常有限。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一样,具有区分...
我国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解析
商标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和独有商誉的形成。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区分仅在管理制度,不在于商标的价值,未注册商标经使用仍然可以形成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无形资产,应当获得商标法的认可与保护。而我国现有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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