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9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其官方公报发布了*新版机械指令2006/42/2,是继指令之后,又一个被修订的新方法指令。与现行机械指令98/37/2相比,新指令在适用范围、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市场监督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新指令中的要求,该指令将于发布之日起20天后,即2006年6月29日起正式生效。 总的来说,新指令把现行指令中相似内容独立成章,结构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容易理解,有助于制造商、认证机构及各成员国等相关各方对指令内容的理解和应用。
一、简介
欧盟新版机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 2006/42/EC 将于2009年12 月29 日起生效执行(例外:唯有可携带式匣带加工机械或具有挤压功能的加工机匣,可以到2011年6月29日才实施),且无缓冲过渡期。据官方的文件,只有在12月29日之后,才能建立一份根据指令2006/42/EC的声明
1、机械的定义
机械指令中所述的机械包括单台的机械、有联系的一组机械和可更换设备。
1 机械
机械是指一个由非人力或其它动物力驱动的、装有或被设计成可以装有驱动系统的,由若干零部件组成的,且至少有一个零部件可以运动的,被设计用来完成特定用途的设备;(工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99%都属于此处定义的机械)
2 可更换设备可更换设备是指可装在机械设备上的,用来改变或增加机械功能的装置。刀具并不属于这里定义的可更换设备;
3 安全元件 安全元件是指纯粹用来实现安全功能的元件,该元件并不影响机械的功能,如果该元件失效会极大的威胁操作者的安全,这种元件可以在市场上单独流通;
4 提升设备附件提升设备附件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和被提升设备之间的独立设备,吊索和其组件就属于提升设备附件;
5 链条、绳索、丝网链条、绳索丝网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或其附件上的主要用于提升的元件;
6 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是指安装在动力源与被驱动设备之间的传动装置,如果该设备带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与该装置应视为一体,不可分开;
7 半成品机械 半成品机械是指即将组装成为完整机械的设备,但该设备自身不能实现任何功能。独立的驱动系统就是半成品机械。
依机械及零组件的类型, 除机械指令的其它指令仍可能适用。其它指令包括EMC 指令、低电压指令、简单压力容器指令、压力容器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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