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9月1日起,(EU)No. 874/2012 法规中的现有规则,将由新法规 (EU) 2019/2015中的Energy Label光源能源标签新要求取代。 新标签使用从A到G的等级,取代从A ++到E的能效等级。提供有关能耗的信息,以每1000小时kWh表示。
 
  光源的能效等级和光源类型划分FTM如下:
生态设计要求
  几乎所有在欧盟出售的灯泡都必须遵守ErP生态设计规则。 这些法规设定了能效要求和其他因素,例如灯泡寿命和预热时间。但是,这些法规不包括应急灯以及为剧院等特殊用途设计的灯泡,或每年少量出售(少于200件)的灯泡。
  从2021年9月1日起,(EC)244/2009,(EC)245/2009和(EU)1194/2012中概述的现有规则,并且被新法规(EU)2019/2020针对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的生态设计要求替代。 根据新规定,从2023年9月起将逐步淘汰办公室中常见的大多数卤素灯和传统日光灯管照明。 适用的产品范围
  1) 光源,依赖电工作的产品,旨在发出和/或调节后发出满足以下光学特性的光:色品坐标在以下范围
  i. 0.270 < x < 0.530,且
  ii. - 2.3172 x2 + 2.3653 x – 0.2199 < y < -2.3172 x2 + 2.3653 x – 0.1595;
  每mm2投射发光表面积的光通量<500 lm;
  光通量介于60至82 000流明之间;显色指数(CRI) Ra > 0。
  2)独立控制装置注:涵盖独立式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装置、内置的非一体式控制装置。
  3) 含有光源,和/或独立控制装置的产品
  注:如产品中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不能从产品中取出进行验证测试,将产品整体认定为光源。
  
  
  白炽灯满足这些条件:≤40W,长度≤60mm,直径≤30mm,用于环温大于300度,比如烤箱等
  卤素灯满足这些条件:G4,GY6.35或G9灯头, ≤60W,用于环温大于300度,比如烤箱等
  卤素灯带R7s灯头,色温≤2500K,长度不在75-80mm或110-120mm范围内,旨在用于工业电热设备等单端荧光灯直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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